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在没有依据 、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4月26日 ,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采取威胁手段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以讹传讹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11月30日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数额巨大 ,
4月26日上午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
庭审中 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商品信誉 ,
